各位成考考生:
2024年廣東省成人高考考試將于10月19-20日舉行。為確保各位考生順利參加考試,請大家務必注意以下事項:
考試當天,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(或臨時身份證)和普通A4紙打印的準考證參加考試。請妥善保管好有關證件,如遺失準考證,請及時咨詢考點志愿者,在考點指定位置自行上網(wǎng)打印。因打印準考證耽誤考試,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。請考生盡可能在赴考前打印好準考證,并妥善保管好。準考證正反面不準書寫任何字樣。
國家教育考試對考試時間有嚴格規(guī)定,考生在每場考試開考前35分鐘進入考場。開考15分鐘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點考場,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方可交卷出場,并經(jīng)監(jiān)考教師核對答題卡、試卷、草稿紙無誤后方可交卷離開考場。
考前一天要注意準備好正牌2B鉛筆、橡皮、黑色簽字筆、直尺等相關考試工具;高中起點本、專科《數(shù)學》、專升本《高等數(shù)學》考試,可以使用沒有儲存記憶功能的計算器。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(如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、傳送設備)、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、涂改液、修正帶、不透明的水壺(杯)及文具盒(袋)等物品進入考場。
1.所有考點配備智能安檢門,實施“2+1”安檢模式。考生須在智能安檢門前配合完成第一次金屬探測檢查,檢查無異響后通過智能安檢門,最后在入場時配合完成第二次金屬探測檢查。
2.所有考點配備考生物品存放處。考生應按考點指引,在進入考點封閉區(qū)安檢前,將手機等所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存放于考點物品存放點,手機存放前先關機或調為靜音。考點只負責提供考生物品存放處,不負責存放物品的保管。為避免考生物品遺失,考生應盡可能不攜帶與考試無關的物品,尤其是貴重物品。
3.建議最好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,盡快完成物品存放后及時通過安檢門,以免影響進場考試。
4.考生只能攜帶個人證件及必要文具進入考試區(qū)域,通過安檢門前,請將金屬文具、手表等提前取出,做好“人物分離”安檢準備,以免反復檢測影響進場考試。
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(如手機、無線耳機、智能手表、運動手環(huán)、智能眼鏡等)、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、涂改液、修正帶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(袋、套)、不透明水杯(含飲料)等物品進入考點封閉區(qū)和考場。
此外,根據(jù)國家教育考試的有關規(guī)定,考生不得穿制服參加考試。考生要特別注意,手機在關機狀態(tài)下帶入考場,也將被認定為考試作弊,一旦被發(fā)現(xiàn),將按規(guī)定取消所有科目的考試成績。
本次考試中山市共設8個考點,請考生注意自己考點的具體名稱和地址,防止走錯考點影響考試。
為確保考試期間考點考生通行安全、順暢,為廣大考生創(chuàng)造一個安全、安靜、安心的考試環(huán)境,考生車輛不得進入校園,請考生綠色出行。各位考生務必在考前了解清楚赴考線路,考試當天提前出行,預留充足的時間以免耽誤考試,建議最好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。考試期間,要關注天氣變化,防范可能出現(xiàn)的極端氣象,保護自身安全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九)》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,其中明確規(guī)定:
在法律規(guī)定的國家考試中,組織作弊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,依照前款的規(guī)定處罰。
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(guī)定的考試的試題、答案的,依照第一款的規(guī)定處罰。
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(guī)定的考試的,處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
另外新修改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已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,其中明確規(guī)定:
第七十九條 考生在國家教育考試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組織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在考試現(xiàn)場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終止其繼續(xù)參加考試;組織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可以取消其相關考試資格或者考試成績;情節(jié)嚴重的,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停止參加相關國家教育考試一年以上三年以下;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:
(一)非法獲取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的;
(二)攜帶或者使用考試作弊器材、資料的;
(三)抄襲他人答案的;
(四)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;
(五)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考試成績的作弊行為。
第八十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有下列行為之一,有違法所得的,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,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,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:
(一)組織作弊的;
(二)通過提供考試作弊器材等方式為作弊提供幫助或者便利的;
(三)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;
(四)在考試結束前泄露、傳播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的;
(五)其他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。
本次考試考生進入考場時,各考點實現(xiàn)“智能安檢門”全配備,嚴防考生攜帶手機、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場。入場時監(jiān)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違規(guī)物品檢查;考試期間,開啟5G信號屏幕器;實行全程視頻監(jiān)控,網(wǎng)上監(jiān)考員通過電子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對考場實行“網(wǎng)上巡考”。請各位考生務必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(guī)則。
誠祝各位考生考試順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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